江苏省南京知名增值税发票案辩护律师杨正宏认为,根据其本人办理过的案件和已有的判例,“对开”、“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为了虚增营业额、扩大销售收入或者制造企业虚假繁荣的目的,两个或多个一般纳税人共谋,互相或循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由于参与对开、环开发票的行为人主观上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客观上也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故“对开”、“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江苏省知名律师、南京杨正宏律师团队,从事律师30年,功底扎实,经验丰富,做事踏实,尽心尽职。先后办理过数千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南京杨正宏律师团队专办:
一、各县区公安、检察院、法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二、各中级法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三、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
四、各检察院抗诉案件;
五、最高人民法院和第三巡回法庭案件。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国际研发总部园68号4A栋14层
咨询电话:18851776688 1350517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