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海县公安局调查发现一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7亿元,经深入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六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作案,这个团伙总共在东海县注册三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4.51亿元。日前,东海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2015年11月初,东海县国税部门调查发现东海县龙宇粮油销购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多达400万元。税务部门发现案件情况严重,于11月26日将案件线索移交至东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东海警方立即调查,于同年12月25日对东海县龙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东海县龙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23日,期间一直没有任何实际经营,向东海国税部门提供假退税证明,骗取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全国大肆兜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在公司成立后即通过张某,向北京晶*明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下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某专门从事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生意,从中获利。后因欠款问题,石某被迫将公司转让给张某,法人代表由石某变更为张某。张某任法人后,继续利用东海县龙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向北京佳*通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下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先后涉嫌向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57亿元,税额0.2亿元,价税合计1.77亿元。
东海县公安局在侦查中发现河北省石家庄市赵某、河北省张家口市王某都与张某业务往来较为频繁。通过调查发现,赵某也以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生,2015年期间,东海县鼎聚粮食有限公司通过赵某向山东省一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00余万元。2014年至2015年期间,东海县智圣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通过王某向北京等地45家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82份,价税合计2.44亿元。(稿件来源:荔枝网 责任编辑:程文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206条规定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207条规定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08条规定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09条规定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210条规定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11条规定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212条规定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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