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通交警通报,2018年6月16日20时许,徐斌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姚港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在徐斌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23.6mg/100ml血液,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南通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危险驾驶罪其中一种行为类型之一。血液中乙醇含量超80mg/100ml即被定性为醉驾。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杨正宏律师提醒:世界杯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不少人看球时会选择喝点酒来助兴,可喝酒和开车两根弦始终不能错乱。比赛日比赛结束时间、上班早高峰切勿酒后驾车。如果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查获后及时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
江苏省知名律师、南京资深刑事律师杨正宏,从事刑事辩护律师职业30年,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办案细致,尽心尽职。尤其擅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辩护。先后办理过数百件重大刑事案件,取得较好的效果,深得委托人的赞誉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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