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结算时建设工程中事关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条款,而事关工程结算主要涉及三方面:工程质量、工程期限和工程价款。
何谓工程质量,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具体条件,也是这一工程区别其他同类工程的具体特征。
何谓工程期限,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完工并交付验收的时间。
何谓工程价款,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施工人为其施工建设的代价。
如果备案和未备案的两份施工合同在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计付价款等方面发生变化,当然属于实质性内容的变化,未备案的合同应属于无效的“黑合同”。(南京建筑工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