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律师团队解释,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律师团队,专业从事刑事犯罪案件辩护30年,主要办理:
1、在公安阶段:对各公安局、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与犯罪嫌疑人会见、申请取保候审;
2、在检察院阶段:搜集并提供被告人无罪、从轻、减轻、自首、立功等有利证据,为被告人作无罪、减轻、从轻辩护;争取最轻判刑。
3、办理各县、区法院审理重大疑难复杂难的刑事案件;
4、办理各市中级法院第一审、二审的刑事案件;
5、各高级法院二审、申诉再审的刑事案件;
杨律师团队专业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细致认真,工作尽心尽职。先后辩护过数千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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