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851776688欢迎您访问!

首页 > 刑事业务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销售“吃鸡”外挂软件获利百万元,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被判刑

返回
2020-02-23 751


  20181月至4月间,被告人周某、张某、许某、黄某、宋某各自通过从其上家购进“Playerunknown’sBattlegrounds”(中译名:绝地求生)网络游戏聆风外挂程序,再利用QQ聊天工具及网络平台向他人售卖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2018423日,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426日,被告人许某某、宋某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427日,被告人周某某、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五名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主要的犯罪事实。

  至案发时,五名被告人销售金额分别为:周某1295960.88元;张某168882.28元;许某144335.9元;黄某40817元;宋某27162元。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程序聆风4.0.7.exe”具有避开游戏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Playerunknown’sBattlegrounds”游戏系统中数据的功能。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张某、许某、黄某、宋某向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五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分别判处:

  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95960.8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68882.2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追缴违所得的人民币144335.9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0817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7162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江苏省著名律师、资深南京律师杨正宏团队,专业辩护30年,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办案细致,尽心尽职。先后辩护过数千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

 杨律师团队专门办理:

 1、各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2、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申诉再审抗诉再审案件;

 3、各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申诉再审、抗诉再审案件;

 4、各地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申诉再审、抗诉再审案件。

  咨询电话:18851776688  13505179720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国际研发总部园4A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