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道,由南京9家房地产开发商联合致函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盖了9家开发商的公章。开发商函件上称,自2018年以来,南京市中院就富力南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数十位购房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做出了再审判决,南京众多精装房业主效仿该案,拒绝收房,要求进行装修核价并退还差价。有些楼盘甚至出现上午开盘、下午维权的情况。
开发商致函还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涉诉的公司有万科、中粮、银城、深业、中建、雅居乐、新城、禹洲,受理法院包括鼓楼、栖霞、雨花、江宁、浦口等。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期间,南京市各区县上市的精装房数量约为11.4万套,目前已经发生业主群体投诉纠纷,这些客户也有可能提起诉讼。富力案仅是个案,目前众多购房人限于专业知识的局限,并不能充分了解案件背景,也不能充分理解相关法律适用的精神,所以急需法院给予购房人正确的价值引导,以尽快稳定精装房的交易秩序,化解社会公众对于此类纠纷的关注和矛盾。为此,开发商恳请法院对此类案件中购房人的装修核价及退差请求慎重考虑,并恳请法院对这类群体诉讼案件给予关注,慎重处理。
目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称:没有收到这封信,对案件有诉求可以走法律途径。
开发商致函缘起南京富力十号业主打官司胜诉
事情的起因是富力十号项目业主的相关诉讼。2014年12月,富力十号部分业主将小区开发商南京富力地产告上了法庭。业主们称,在房子交付期间,业主们发现房屋装修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除了要赔偿房屋整改导致延期交付的损失,还必须按照当时宣传样板间的标准对交付房屋进行整改。业主认为,开发商所宣传的4500元/㎡的精装修标准,在实际交付中并没有达到,因此开发商应对其中存在的差价部分进行补偿。
该案在一审、二审时,业主败诉。法院认为,开发商作为出卖方,拥有自主定价权,购房人也拥有选择权,双方签定的相关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不过,业主们并没有放弃,该案进入再审环节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撤销了一、二审的判决,并判南京富力地产赔偿业主装修差价。这部分差价每户在20万元左右。据了解,法院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决,是委托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涉诉房屋的装修进行了鉴定,发现这些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明显低于开发商宣称的装修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法院已关注,对案件有诉求可走法律途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富力十号的相关案件不是江苏高院直接审理的,案件一律按法律程序办理。江苏高院已经关注到网上的内容,目前没有收到这封信,对案件有诉求可以走法律途径。
近年来,因精装修交付货不对板、与开发商宣传的装修价格标准存在较大差距所引发的维权屡见不鲜,2015年,江北一楼盘因为开发商承诺近万元每平米的装修标准与实际交付严重不符,曾引发过业主集体维权。富力十号业主杨先生已经胜诉了,并已经拿到了开发商20万元左右的装修差价。不过,由于该小区的业主并不是同一批打官司的,目前还有一些诉讼正在走法律程序。
2019年1月19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对于南京商品住房全装修从设计、建设、监管、销售到交付等全过程监管流程进行规范,强化全装修标准和价格备案监管,开发商如果不按要求做好“四同步”、不接受装修指导价的,将拿不到销售许可不能卖房。另外,样板房公示截止时间须到项目交付后三个月以上。此举对商品房精装修问题做了进一步规范管理。(稿件来源:现代快报作者:顾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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