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南京建设工程律师杨正宏认为,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按照约定处理。但行政审计、财政评审部门明确表示无法进行审计或者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出具审计结论,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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