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在法治国家,法院生效裁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必须得到执行。但一段时间以来,执行难困扰着法院和当事人,甚至有人曾用“司法白条”“一纸空文”来形容被束之高阁的法院裁判文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从2013年起,最高人民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探索破解难题行之有效的办法:
执行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实现执行模式质的飞跃。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正式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证券以及身份证、出入境证照、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信息的查询。
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有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赋予法院可以直接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案件。其大大加大了对老赖的威慑力度。通过刑事责任倒逼义务人履行民事义务。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该通知的出台将有利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在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全权委托律师,提供执行财产线索,积极与法官沟通强制执行的方式。寻求最直接最高效的方案帮助委托人收到执行款。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团队,从事辩护30年,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办案细致,尽心尽职。先后辩护过数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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