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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非法集资九千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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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623

     
        烟台海阳市男子张利原先做过饲料生意,后经营一家小饭店,由于经营不善倒闭。后注册烟台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任执行董事。张利编造在银行办理“过桥”业务、经营画廊等需要大量资金的理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实施集资诈骗,在3年多时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9000余万元,欺骗投资群众89人。最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利无期徒刑。目前,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现在罪犯张利已送监狱服刑。

    案情回放:2012年,张利向同学李某借款300万元,称其用于放高利贷、在银行办理“过桥”业务,等赚到钱后,他要将本息一并还给老同学。没曾想,李某不仅不要他还款,还希望他能够用这笔钱再扩大业务,继续赚钱。张利尝到了赚钱甜头开始四处借钱,并承诺支付月息5分至9分,骗取受害人的钱用于放高利贷、在银行办理“过桥”业务、经营画廊。一开始,张利手头宽裕能按期支付借款人本金和利息。周围的朋友看到张利确实能赚钱,也信守承诺给他们支付高额利息,便死心塌地跟随张某左右。越是被人前呼后拥,张利就越发大方,经常带投资的朋友过花天酒地的奢侈生活,每月最多能到夜总会20多次,每次消费都不低于四五万元;他出入赌博场所,一个晚上最多输掉120余万元,心里没有丝毫危机感。

       从2014年起,张利发现资金开始出现大面积缺口,便谋划大规模借钱放贷。他一方面用更高的利息来说服那些跟随投资的人,告诉他们由于在银行有“过桥”业务,本钱暂时提不出来,只能先每个月按时给受害人利息,为此他还委托银行的朋友帮其圆谎;另一方面,他用文化传播公司搭台聚拢资金,从北京、上海等地请来所谓字画名家,在他的画廊展纸泼墨,并找来当地一些媒体花钱做广告。

        直到2015年4月,资金实在周转不开了,张利索性找到新的债主,称预借253万元,并答应债主每月利息高达4毛。结果一月未到,债主因急需用钱想要回资金,可无论如何都联系不到张利,此时债主怀疑上当受骗,这才向海阳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警后,海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即展开侦查。侦查员经过大量艰苦细致工作,基本确认了张利根本没有在银行做任何资金“过桥”业务,所有集资诈骗款项除了用于返还本息,其余大多被其挥霍的事实。共计欺骗投资群众89人,在这些为他投资的受害人中,不乏北京某高校的教授,当地著名的企业家和一些手头宽裕的群众,仅李某的同学就先后借给他6000余万元。

     张利被抓获到案后,其所有记录已销毁,只能凭记忆说出其集资诈骗的数额,与警方掌握的数额差距较大。为此,海阳警方专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结合受害人的报案材料展开了大量工作,最终确定张利集资诈骗9000余万元和造成2600万元直接损失的数值。归案后,张利对事实供认不讳。

        江苏著名律师、南京刑事律师杨正宏,从事刑事辩护30年,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办案细致,尽心尽职。先后办理过数百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赞誉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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