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对2名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据悉,刘某自1988年起便先后因盗窃、强奸等罪名入狱数十年,在服刑过程中认识了因贩卖毒品入狱的同乡张某。2013年刑满释放后,刘某自觉无法融入社会,整日苦闷的他沾染上了毒瘾,在多次购买毒品吸食的过程中结识了毒贩陈某。由于刘某吸食毒品花销很大,自己又没有正经工作,多次被强制戒毒无果,在陈某的怂恿下,刘某便决定与陈某一起贩卖毒品。刘某想起张某也是个“毒君子”,遂又发展张某成为自己的下线。
2017年6月,刘某多次前往苏州从陈某处购买冰毒,并提供给下线张某等人散货。2017年12月11日,刘某再次前往苏州购买冰毒时被扬中警方抓获,并缴获冰毒995.99克。
刘某、张某两人均属在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新罪,系累犯;且张某属于毒品再犯,刘某则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应当逮捕情形,故扬中市检察院对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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