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851776688欢迎您访问!

新闻资讯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杭州中院回应保姆案强行指定律师质疑:系被告人提出 并将听取被告人意见

返回
2018-01-11 552

  
   2018年1月8日上午,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辩护律师党琳山发文质疑审理“蓝色钱江”保姆放火、盗窃案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称该法院在被告人莫焕晶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强行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对此,杭州市中级法院当日下午回应称,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系被告人莫焕晶提出,最终由谁为其辩护,将听取莫焕晶本人意见后处理。

  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认为,被告人在自己已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在未解除委托已聘请的律师之前,法院不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因为指定的律师可能会与被告人之间缺乏信任度,使被告人与指定律师之间无法沟通,这样被告人的意志无法充分完整的表达,会损害到被告人合法权益。因此,杭州市中级法院这种指定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江苏知名律师杨正宏,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30年执业经历,专业敬业,办案细致,尽心尽职。先后办理过数件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赞誉和信赖!

   咨询电话:18851776688  13505179720

   办公地址:江苏南京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楼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