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851776688欢迎您访问!

新闻资讯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启东一女重婚还骗走邻居9万元获刑三年六月

返回
2017-11-07 579

启东一女子杜某芳与男子施某登记结婚后,又与男子陈某结婚同居,同居期间还顺带骗走邻居九万余元。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杜某芳犯重婚罪和诈骗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其因犯上述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三万元,法院并判决要求其退赔赃款91400元。

据悉,杜某芳曾有过两段婚姻,2011年离婚后独自带着儿子生活。2014年,杜某芳结识施某,次年8月,两人领证结婚。杜某芳与施某领证结婚前后,杜某芳经人介绍与男子陈某相识并很快同居。两人相识期间,杜某芳谎称自己是离异单身。同年12月,杜某芳与陈某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2016年3月。

在与陈某相处期间,杜某芳用“高方方”的名字结识了陈某的邻居张某夫妇。在了解到张某家里条件以后,杜某芳便开始动起了歪脑筋2015年12月9日,杜某芳假称自己在上海承接工程且可安排张某夫妇前去工作,但由于自己50万存款尚未到期,资金运转不开,需要张某夫妇借点钱应急。张某夫妇信以为真,拿出 6.5万元存款交给杜某芳。杜某芳并写下署名“高方方”的欠条。

2016年1月14日,杜某芳以同样的借口从张某处骗取2.5万元。同年3月,杜某芳再次谎称去上海工地没有路费,又去张某处骗取1400元。这次骗钱后,张某夫妇就再也没见过杜某芳,多次打电话要钱未果后才发觉自己被骗了。2017年1月17日,杜某芳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芳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重婚罪、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综合杜某芳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能办理取保候审、根据情况,法院判处缓刑等。

联系电话:18851776688  1350517972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