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851776688欢迎您访问!

新闻资讯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 镇江丹徒法院判刑老赖并罚款

返回
2017-11-07 741

承包公司老板宋某,为了逃避支付10余名工人的249000元工资,竟四处藏匿。日前,丹徒法院刑庭公开审理了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

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底,被告人宋某承包丹徒区某小区一期工程期间,拖欠许某某等10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249000元。随后,宋某换掉手机号,逃至安徽省躲避债务,工人讨不回工资,也无法联系上宋某。2017年3月,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宋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期限届满后王某扔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近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丹徒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报酬,数额较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支付完毕劳动报酬,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能办理取保候审、根据情况,法院判处缓刑等。

联系电话:18851776688  1350517972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