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挂牌成立。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杭州互联网法院设立背景、职能定位、案件管辖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向媒体通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方案,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下列涉互联网一审案件:1.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2.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3.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4.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5.互联网域名纠纷;6.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截至8月1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共立案2605件,审结1444件,平均开庭时间仅25分钟,平均审限仅32天。已结案件均实现100%在线庭审、在线判决、网上送达,初步彰显以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的高效、公开、便民优势。
杭州互联网法院目前已形成了一套以诉讼平台操作规程和网络视频庭审规范为中心的程序规则,并出台了《诉讼平台审理规程》《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网上庭审提纲》《网上庭审规范》。破解了诉讼主体身份确认难、当事人在线质证难、在线行为控制难等网络审判难题,完善了网络司法缺席审判制度,维护了网络司法权威。
互联网法院将强化审判数据结构化、模块化的功能,推进审判业务与技术、数据的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的涉网案件数据体系,建立多位一体的审判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逐步开发服务当事人的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和类案智能推送系统,开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专业风险分析,让司法大数据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需求,服务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