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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土地厂房、门面房拆迁2018年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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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510

土地厂房、商铺、门面房等赔偿标准远高于住宅商品房,每年价格都在快速上涨,但是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征收部门却通过评估公司故意压低价格,是评估结果明显低于市场价,还以此逼迫被拆迁户降低要求,进行协商。事实上,拆迁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就具有一锤定音法律效力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当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递交到我们被拆迁户手中,我们应该如何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如何走下一步程序,如何才能使我们被拆迁的土地厂房、商铺、门面房获得公平合理的赔偿呢?

南京土地房屋拆迁赔偿律师团,主任:杨正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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