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26日下发通知,整顿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赠送财物、安排亲属就业等方式,向公款存放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利益输送,并提出回避要求和廉政承诺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规定吸收公款存款的具体形式、费用标准和管理流程,加强相关费用支出的财务管理。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改进绩效考评体系,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市场份额或排名等指标。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公款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与实物等;不得通过安排公款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就业、升职,或向上述人员发放奖酬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若公款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该员工应实行回避。
据介绍,通知中所指的公款存放主体包括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包括公款存放主体的主要领导、分管公款存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公款存放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以及具体办理公款存放工作、可能对公款存放银行选择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作人员。
杨正宏律师,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30年执业经验,专门办理过多起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 电话:1885177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