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昆明机床)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机集团)拟将持有的昆明机床25.08%股份全部转让给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沈机集团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的协议解除条款和“获得云南各部门支持”生效条件,且未披露补充协议,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条第3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沈机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云侠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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