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报道 2017年5月9日,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鼓楼区检察院分别对9·20柬埔寨通讯网络诈骗案涉案被告人提起公诉。该案系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共同指定南京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特大跨国通讯网络诈骗案件。
去年8月30日,柬埔寨王国移民总局和金边市警察署查处了该诈骗组织,并于9月20日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移交我国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经侦查终结,对6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向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鼓楼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涉案的60人中,中国台湾籍嫌疑人13人,大陆籍嫌疑人47人。
检察机关查明,2016年3、4月份,被告人邱某与他人共同投资,在柬埔寨王国金边市铁桥头区威斯堡分区白境边乡国家1号公路旁的五层楼房内,设立了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诈骗组织,通过拨打、接听被害人电话,冒充公安、检察、电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编造被害人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银行账户内资金需要监管等理由,欺骗被害人将钱款转入指定账户,从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60人诈骗集团成员分工明确、组织严密,被告人邱某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江某、朱某等9人为管理者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作息、考勤、业绩奖惩等管理制度。9名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的负责组织招聘人员、制定管理制度以及管理组织的全部事务;有的负责租赁场地、采购物品、招募和管理人员、业绩统计;有的负责招募人员以及培训、管理一线话务员。该组织成立以来,诈骗张某、王某等多名被害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53.071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邱某等6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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