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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只给房产证,不办土地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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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926

开发商在房产部门提供初始登记,是办房证的一个前提。在实践中,办理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拨地图、开工证、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竣工核验证、竣工图纸等。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管理图。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制证、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也约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杨正宏律师,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30年执业经验,担任过多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法律顾问,处理过多起房地产兼并收购项目,办理过多起重特大、疑难、复杂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顾问纠纷案件。电话:1885177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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