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851776688欢迎您访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2月9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该《意见》除拟保留“痛经假”等保护条款外,还拟增加女职工备孕期、怀孕不满3个月、怀孕7个月以上、产假结束返岗、更年期等时期的优待条款。该《规定》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政府监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职责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样的《规定》在全国尚属首例。(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