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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例会 强调落实先行判决制度,以“先行判决+部分调解”的模式化解房地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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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6 1314

2024年3月22日,徐州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条线审判工作例会在新沂召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个基层法院分管领导、负责审理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业务庭庭长、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会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牧主持会议并讲话,新沂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志名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上,各基层法院分别汇报了2023年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工作情况、存在不足、现实困难及2024年工作计划。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潘全民传达了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工作例会的会议精神。会议充分听取了各基层法院法官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和意见建议,并对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

会议对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工作进行总结,并就2024年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筑牢政治根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保交楼工作,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坚持树立“一盘棋”意识,强化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把具体风险化解放在整体层面上考量,遵循法治化、市场化原则,深入研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问题聚焦主责主业,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要围绕公正与效率,落实好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探索适用示范性诉讼,推动批量案件有效化解打通痛点堵点,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行为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行为进一步落实先行判决制度,以“先行判决+部分调解”的模式促进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实质性化解。(转自江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