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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琛提供通讯传输技术帮助实施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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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740

(一)基本案情

2022年,被告人李宝琛在网络上结识“战神”(身份不详),明知“战神”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与“战神”共谋,由李宝琛购买VOIP设备,招募人员到泰州、徐州等地宾馆酒店,在宾馆房间的固定电话上安装、调试、维护“VOIP”设备。上线人员冒充京东客服,通过上述“VOIP”设备拨打被害人电话,以帮助注销京东白条贷款额度为由,骗取被害人102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宝琛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为其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服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与上游人员系共同犯罪。考虑其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宝琛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

本案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一审,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