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资诈骗达到“数额较大”起点10万元,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集资诈骗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二、集资诈骗达到“数额巨大”起点100 万元,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集资诈骗数额不满2000 万元的,每增加60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超过2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30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三、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未达到100万元的,每增加10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增加基准刑,但已根据相关情节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除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集资诈骗100人以上,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集资参与人中部分系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4、为违法犯罪而实施集资诈骗或者将集资诈骗的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的除外;
5、假冒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公益性组织集资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刑事辩护30年,主要办理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阶段。具体工作:
一、在公安阶段:前往公安局、派出所办案单位,了解涉嫌罪名和大概案情,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了解具体案情,分析案件构成的罪名和可能处理的结果,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二、在检察院阶段:对接检察院,查阅具体案卷,更清楚了了解案情情况,会见被告人,搜集并提供被告人无罪、从轻、减轻、自首、立功等有利证据,为被告人作无罪、减轻、从轻辩护。
三、在法院阶段:根据案卷证据、情节和法律规定,为被告人作无罪、从轻减轻、缓刑辩护。
杨律师团队专业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细致认真,工作尽心尽职。先后辩护过数千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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