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不仅危害个人、家庭,而且败坏社会风气,轻则破财,重则倾家荡产。
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需要每一个人参与,“十赌九输,不赌为赢”,奉劝参赌人员知法守法、远离赌博,斩断赌博投机的念想,只有靠双手勤劳致富,才能过上幸福生活。
江苏省公安机关从2019年2月2日起对赌博案件适用新《指导意见》。赌博案件处罚新规有以下几个变化:
第一、处罚标准与老规定相比,对涉及到赌博金额清晰作出区分。
1、新处罚规定考虑当前江苏省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参考周边地区量罚标准,将普通赌博赌资起罚金额标准由原来的200元提高至500元,并明确规定:
(1)赌资500元不满2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2)赌资2000元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3)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
元以下罚款。
以上新规定便于群众准确把握、搞清楚棋牌娱乐活动与赌博违法行为的界
限,让群众放心开展娱乐活动。
新处罚规定丰富了不以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情形。
(1)对赌资数额未达到本意见起罚下限标准的,对赌博人员免予处罚,但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2)对不以营利为目的,家庭成员、亲属之间进行的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不以赌博论处;
(3)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免予处罚;对在赌博场所从事一般服务、领取固定工资报酬、不从赌博行为中抽取利润的工作人员,也不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
(4)在赌博查禁活动中,绝大部分参赌人员为逃避法律惩处,拒绝交代参赌违法行为并对抗公安机关审查的客观事实。为降低执法难度、减少执法对抗,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参赌人员立功行为具体表现。对参赌人员自愿认错认罚,协助查禁赌博活动或检举、揭发他人赌博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此举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第三、严打赌博机赌博相关违法行为。
依据最高院《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不构成犯罪的“设置赌博机或者为他人提供场所放置赌博机”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明确设置“1台”“1台以上5台以下”“5台以上10台以下”三档数量标准,分别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三种处罚幅度。首次将不构成犯罪的“明知是赌博机而提供配件或维保服务”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明确设置:“不满5台”“5台以上不满10台”“10台以上的”三档数量标准,分别对应上述三种处罚幅度。
第四、重点打击惩处赌博违法活动。
公安机关继续保持对各类赌博违法行为严打高压态势,对参与聚众赌博、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等特殊赌博活动的起罚赌资标准继续维持在100元,对为赌博提供条件违法行为非法获利处罚标准维持不变。
第五、严惩参与涉赌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国家工作人员参赌的零容忍。
新《指导意见》坚持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涉赌活动的零容忍态度,凡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情节严重的处罚档次,无论赌资数额多少,一律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严惩赌头、赌棍、嗜赌分子。
新处罚规定明确:对一年内因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又实施的一律适用5日以下拘留处罚;对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三年内,或者在缓刑、假释期间,实施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从重处罚;对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同样从重处罚。
第七、全面保护未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沉迷赌博活动,新处罚规定中明确:“为未成年人赌博提供条件”“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赌博机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适用情节严重的处罚档次。
江苏省著名律师、资深南京律师杨正宏团队,专业辩护30年,主要代理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案件;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申诉再审案件;各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申诉再审案件。杨律师团队专业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细致,尽心尽职。先后辩护过数千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
咨询电话:18851776688 13505179720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