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裕鼎公司操纵“湘油泵”案作出处罚,没收裕鼎公司违法所得13,764,541.57元,并处以41,293,624.71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江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胡菊华、吴惠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10万元罚款。
上海证监局对北京大观操纵“浙江鼎力”案作出处罚,没收北京大观违法所得277,664.63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志霖、张海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案件中,裕鼎公司控制使用25个账户,采用集中资金优势及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了“湘油泵”股票;北京大观控制使用包括4个信托产品账户和1个收益互换产品账户在内的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尾盘拉抬等方式操纵了“浙江鼎力”股票。(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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