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16时30分许,滕广江在驾驶出租车过程中,两次超越吴某某(男,殁年32岁)驾驶的摩托车(滕与吴某某不相识),吴认为滕影响其正常驾驶,遂进行追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曼街名岛海鲜门前,吴将车停在滕的出租车左前方。吴下车责问滕,二人发生口角,吴用拳击打滕的肩部。后滕下车,二人继续争吵,被各自妻子劝阻。吴又两次约斗,滕未予理会。当吴欲骑车离开时昏倒在地,滕帮助救助,后吴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某某符合生前在争吵、情绪激动、过度疲劳等情况下,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
10月18日,哈尔滨市检察院获悉将责成区检察院复查。19日晚间,哈尔滨市检察院发布通报称,哈尔滨市检察院指令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撤销对滕广江的批捕决定,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已于2018年10月19日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同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10月20日,公安机关解除对滕广江的强制措施,并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