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十多岁的小潘,从去年七月开始在网上直播养猴,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多条养猴视频。随后,警察却找上了门。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小潘所养的这只猴子属于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小潘说,她并未取得收购、饲养猕猴的资质,只是2017年6月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有个网名叫晓豆豆的女网友直播养猴,一下就被视频中的小猴子深深吸引了。在表达了自己也想养一只后,这个叫晓豆豆的女网友表示可以帮助小潘买到猴子,费用是一只一万一千元。于是小潘将钱汇了过去,并去江苏徐州长途汽车站,把猴子接来饲养。
根据小潘提供的信息,民警在快手短视频平台上关注了卖猴人晓豆豆的帐号,发现实际操作这个账号的是一位网名晓豆豆的年轻女性,和她的男朋友。
民警经过调查,民警确认网民晓豆豆姓马,她的男友姓李,均居住在河北石家庄。随即,民警赶赴石家庄,对他们实施抓捕。
仅仅半年时间,犯罪嫌疑人马某和李某一共购买猕猴16只,除警方现场查获的两只,和已经被他们送给网友的一只外,其他13只猕猴均被卖给了小潘等15名涉案买家,分布在江苏、内蒙古、山东、四川等7个省。
在查明马某、李某是“中间商”的角色后,2018年2月,警方循线追踪抓获了河南新野经营猕猴养殖场的犯罪嫌疑人鲍某。
2017年6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鲍某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共卖出猕猴36只。
江苏扬州宝应警方先后奔赴十个省市,累计抓获中间商、卖家及涉案买家35人,解救猕猴16只,而其余20只猕猴已在嫌疑人饲养过程中死亡或者下落不明。
目前,犯罪嫌疑人鲍某擅自贩卖猕猴,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江苏扬州宝应检察机关依法对鲍某批准逮捕;马某、李某被另行立案追究责任;小潘等33名涉案买家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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