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吉林省东辽县村民刘忠林因涉嫌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公安羁押,1994年7月,吉林省辽源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忠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8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判决。
刘忠林在监狱服刑期间不服判决,坚持申诉。
2012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
2016年1月,实际服刑将近25年的刘忠林刑满释放。
2016年4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忠林申诉一案第一次再审开庭。
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作出宣判。再审判决书认为,原审认定刘忠林杀死被害人郑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布撤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吉刑核字第52号刑事裁定和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辽刑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宣告刘忠林无罪。
江苏省著名刑事律师、资深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刑事辩护30年,功底深厚,专业敬业;办案细致,尽心尽职。先后办理过数百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客户的赞誉和信赖!
咨询电话:18851776688 13505179720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23楼中银南京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