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娄底民警陈建湘持枪杀人案,已于今年3月2日移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涉嫌罪名为故意杀人。
陈建湘有精神类疾病病史,侦查机关春节前已请专家对其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陈建湘已知道了侦查机关告知的鉴定结果,家属也被告知,鉴定结果是陈建湘有抑郁症,但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这桩民警持枪杀人案发生于2017年12月22日。官方彼时通报称,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发生一起涉枪案件,犯罪嫌疑人陈建湘,男,46岁,新化县公安局民警,持枪致2人死亡。死者分别为邹某(男,36岁,新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段某某(男,58岁,下岗职工)。通报称,两人均因琐事与陈建湘曾发生过小过节。
2017年12月24日,在逃跑途中的陈建湘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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