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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北京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教师刘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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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0 532

                                          

 

201712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批准逮捕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的北京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教师刘某某。

20171125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红黄蓝幼儿园教师刘某某(女,22岁,河北省人)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刑事拘留。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在我国《刑法》第260条之一明确规定的,对该罪的定罪处罚的规定如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条款是20158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制订公布的,全国人大为何要制订这条罪名?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认为,这主要是近年来不少地方发生幼儿园老师、管理人员员打骂体罚、虐待小朋友;养老院、福利院人员打骂、虐待老人事件。从媒体曝光的视频来看,有的虐待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对儿童、老年人等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然而,往往由于受害人伤情构不成轻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导致公安司法机关无法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而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且如果未达到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这种情况下,往往给予施暴人行政处罚,由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能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民意、各地代表、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界提出的议案进行调研,针对该罪制订了具体条文。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学校(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养老院、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且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事实上,包括发生在幼儿园里的虐童行为在内,该罪的客观行为通常表现为殴打或者体罚等,行为性质显然更符合故意伤害犯罪。因此,如果造成被监护、看护的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将制订出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很好弥补了这一法律漏洞,将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纳入了刑法保护的范围,对打击犯罪,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起到很好作用。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刘某某正是基于该条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知名律师杨正宏,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30年执业经历,专业敬业,办案细致,尽心尽职。先后办理过数件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赞誉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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