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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破获水晶走私案26起,抓获3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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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529
    南京海关连续破获26起水晶走私案,摧毁4个盘踞在连云港口岸的水晶走私团伙,涉案案值高达2.67亿元。
 
  2016年初,连云港海关缉私分局获取一条线索,某公司代理东海县数十位个体经营户的水晶进口业务,申报价格远远低于真实价格。经过海关大数据比对,发现近几年市场上水晶销售价格逐年走高,但部分企业进口申报价格却仍始终保持在低位;特别是在这些异常申报企业中还有注册地在南方的企业,这些企业将南美等地购买的水晶不在当地口岸报关,却偏偏选择千里之外的连云港进口通关,然后再转运至广东等地加工销售,显然不合情理。

  此外,海关缉私警对当地水晶市场多次实地走访,发现除水晶饰品和工艺品外,还有不少高档紫水晶洞,而东海县并不出产紫水晶,本地销售的紫水晶洞主要来自巴西、乌拉圭等地,但调取进口数据发现,申报进口高档水晶却很少见。
 
  这些异常情况被迅速上报,南京海关缉私局高度重视,立即予以立案侦查。
 
  缉私警在寻找案件线索的同时,连云港海关查验发现某贸易公司申报进口的水晶涉嫌少报数量,代理其报关业务的泽航公司老板范某进入海关缉私警视线。
 
  连云港口岸从事水晶进口的大多数为个体经营户,由于没有进口资质,在办理进口业务时,需要委托代理公司办理。代办公司随意申报进口数量及价格。水晶申报进口时主要有3种税号,水晶原石、水晶半制成品、水晶制成品,对应的进口综合税率分别为33.9%、40.4%、75.5%。范某与货主通谋,将高税率水晶制成品伪报成低税率水晶原石,还将高价水晶以低价申报,装箱时加以伪装,申报进口时少报数量。
 
  由于进口低报价格,正常付汇渠道根本无法支付全部货款,范某用贸易代理公司以预付款的方式大量对外付汇,再利用其他多票进口水晶报关单核销的方式逃避国家外汇管理,将大量货款非法支付到国外。为了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她还利用货主多为个体经营户、不需要进口税票抵扣的特点,以“全代理”模式,伪报税号、低报价格、少报数量等多种手法,少缴税款。办案人员发现,正常代理进口一个集装箱,原本纯利润为几百元,这样一来,违法获利可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今年1月5日,南京海关缉私局统一指挥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当天,100余名缉私警察辗转江苏连云港、广东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名。目前此案已向连云港检察院移送起诉走私犯罪嫌疑人20人。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工作已有31年了,他认为,每位经商的业主、老板都应该诚实经营,不能铤而走险,冒着犯罪判刑的风险赚钱。在当今科技发达,公安机关随时都可以查找到犯罪线索,要想天不知,除非己莫为。赚钱是为了享受更好的生活,做着违法犯罪的生意,被判刑了,还能享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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