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真抓好贯彻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认定标准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健全,部门之间协作配合逐步加强,案件查处力度逐年加大。据有关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万件,公安机关立案1.4万件,法院一审判决4679件。通过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较好发挥了刑法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威慑、警示作用。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现象还大量存在,性质极为恶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进一步加大欠薪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打击欠薪犯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