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了国务院第590号令的限制,政府现在也不敢像过去直接强拆,再加上全国各地出了多起因强拆导致的人命案,所以,政府现在拆迁在形式上是要走一定的程序,如危旧房改造、旧城改造,道路、桥梁、绿地景观地等,都得以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拆迁。那么,形式毕竟是形式,我们被拆迁户关键是要实质,多数征收拆迁其实质上还是想搞工业用地招商引资、房地产开发等商业开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显然就无权强行拆迁。像这种情况之下,我们该如何维权?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多起案件,包括起诉控告政府征收真实目的违反法律规定、征收程序违法等等,案件的一审在中级法院,二审到高级法院,取得较好的效果。
南京拆迁维权律师团,由从事律师工作30多年的资深律师牵头组成,办理过多件拆迁赔偿案件,实实在在的维护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负责人:杨正宏律师, 中银律师事务所系全国排名前十的特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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