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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萌芽投资基金”、“中创崔毅基金”因其中行为违法而被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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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3 643

    据证监会官网报道    广东中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大创业)管理的广州萌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萌芽投资基金)和广州中创崔毅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创崔毅基金)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大创业向17名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萌芽投资基金,向2名非合格投资者销售中创崔毅基金;中大创业自行销售萌芽投资基金和中创崔毅基金过程中,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也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中大创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第11条、第14条和第16条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8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中大创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贵辉、耿雪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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