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周某、王某等人分别在无锡四家贸易公司任经理,通过网络招聘雇佣了李某、赵某、时某等人担任业务员,并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他们先通过搜索新浪微博不太知名的“网红”,下载50至80张照片,包括生活照、工作照、与亲友和宠物的照片以及私密照等,利用一个月时间养一个微信号和QQ号——经常上传照片,塑造出一个衣食无忧、人见人爱的“白富美”形象。
此后,通过重点寻找25岁至45岁左右的男子作为“猎物”,按照公司培训的聊天模版开始各种“夏娃的诱惑”,主动示好挑逗,让被害人不知不觉误入“桃色陷阱”。业务员在被害人对其深信不疑后,就以过节、过生日为由向被害人索要1314、520、888等具有特殊寓意的微信红包。他们为了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的目的,虚构了人设背景,回馈礼物为了掩盖其非法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法院对这起涉及22个省市区、百余名受害人的特大网络诈骗案进行宣判,1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不等的刑罚。
杨正宏律师,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30年执业经验,专门办理过多起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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