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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案”一审开庭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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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1 729

4月1日,曾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6.20”宝马车案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季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南京刑事律师)

本案仅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被告人可依法上诉,检察院也可依法抗诉。(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