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易乾系”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销售理财产品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金额特别巨大,并将大量资金转入关联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及其亲属个人账户用于自我经营、转贷获利和肆意挥霍。
2017年2月,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介绍“易乾财富”(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2月18日,南京市秦淮警方就发布警方公告:“易乾财富”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警方吁请各地投资人到投资所在地报案配合调查取证。据警方初步查明,“易乾财富”吸收的资金大量被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及其亲属转贷获利、侵占私吞和肆意挥霍,导致资金链断裂。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易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薛某某;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公司高层、骨干许某、沈某某、沈某、郑某、曹某某、黄某某、徐某、于某某、张某某、蒋某某、杨某11人。目前,该系13名中、高管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