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站18日公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条文规定,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康复费等因见义勇为引起的合理费用,由加害人、责任人、受益人依法承担。无加害人、责任人、受益人的,参保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加害人、责任人、受益人逃避或者无力承担的,参保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先行支付,并有权依法追偿;其余部分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应当给予就学、升学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另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征求意见稿》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事迹突出,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包括:同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同正在实施侵害国家、集体财产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破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抢险、救灾、救人的;其他见义勇为的。
此《征求意见稿》对见义勇为规定更加详细具体,更便于认定和操作性,其主要目的是鼓励公民见义勇为,让见义勇为者流血不流泪(南京律师)。公众可通过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阅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7年4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yyw1@cjyyw.com和jyyw2@cjyyw.com。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