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2017年2月7日颁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杜绝参加地方牵头组织的各类“拆迁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搞的联合执法,严禁法院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杜绝参加地方牵头组织的各类“拆迁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法院应当拒绝任何单位、个人安排法官从事招商引资、行政执法、治安巡逻、交通疏导、卫生整治、行风评议等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安排法官从事上述活动。
上述规定就为了防止地方政府把法院既当着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防止司法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