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汇点记者焦哲报道,最近南京某知名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多名学生却向扬子晚报记者反映,说他们成了这种“校园贷”的受害者。共有40多名大学生上当受骗,涉及100多万元。
杨正宏律师认为,这类校园贷一般有这么几个显著特征,一是数额都在2至5万元之间,不是很大;二是所谓借款的学生都没有使用过所借款项;三是借款学生签订的协议资料比较齐备,借款学生以及家长很难通过民事诉讼解除责任。究其背后情况,都是社会上一些人盯上学生没有社会经验,轻易能让学生上圈套。家长因担心孩子在学校收到伤害会还款。所以,只要家长统一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所收到的报案材料集中比对、分析就会发现其实是一个两个团伙,三五个人所为,是典型的诈骗行为。学生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