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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姓名和联系电话
返回2020-11-13 631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院长:朱绚凌 副院长:周建飞一、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为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日起依法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
二、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依法管辖江北新区直管区(现包括浦口区顶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和六合区大厂街道、长芦街道、葛塘街道)范围内发生的刑事、民商事、执行等案件。自2020年7月1日起,浦口区人民法院、六合区人民法院对上述地域的案件不再行使地域管辖权。
三、原由浦口区人民法院、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判的上述地域的案件,如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指令继续审理、指令予以立案的,或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指令再审的,由浦口区人民法院、六合区人民法院办理。
四、根据苏高法〔2020〕83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等管辖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本辖区以及南京市鼓楼区、浦口区、六合区内,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之外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相应辖区内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
五、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7月1日起停止履职。根据法〔2020〕16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整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的批复》,原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六、原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裁判的案件,如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指令继续审理、指令予以立案的,或当事人申请执行、申请再审、需要指令再审的,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办理。
七、对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江苏省知名律师、南京杨正宏律师团队,专业辩护30年,主要办理:
1、南京市各区法院重大疑难复杂难案件;
2、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二审案件;
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申诉再审案件;
4、江苏省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和第三巡回法庭申诉再审案件。
杨律师团队专业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细致认真,工作尽心尽职。先后辩护过数千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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