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被环境污染不能起诉要求生态环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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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625


  南京知名环境律师、专业环境赔偿维权律师,杨正宏主任认为,下列情形不能起诉要求生态环境赔偿:

   一、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人身损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

  二、因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要求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

  江苏省著名律师、资深南京律师杨正宏团队,专业辩护30年,主要办理:

  1、各县、区法院一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2、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重大疑难负载案件;

  3、各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申诉再审案件;

  4、各省、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级其他巡回法庭申诉再审案件。

  杨律师团队专业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细致,尽心尽职。先后辩护过数千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较好效果,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

  咨询电话:18851776688  1350517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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