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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狮”传销组织涉及非法拘禁、传销两个罪,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对115人提起公诉
返回2019-03-23 700“天狮”犯罪集团涉及犯罪事实40余起,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系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查处规模最大的传销组织。2019年3月8日,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拘禁罪对郑某勇、阙某理为首的涉恶传销组织1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自2013年以来,该传销涉恶集团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名义,以销售化妆品为幌子,通过介绍工作、谈恋爱、做生意、旅游等各种名义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在该犯罪团伙中,大部分团伙成员开始是被害人,在经洗脑转化为犯罪嫌疑人后,又与同伙一起对新骗来的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等行为,并以传销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形成“滚雪球”效应,从而使得该组织逐步发展成员达百余人的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
据了解,“天津天狮”其实就是一个以各种形式诱骗成员投资的组织,他们以医药保健等名目,把成员骗进去,成员一旦进去了就很难再出来,该组织平时还会以返还“入门费”或者“返利”的形式给予成员甜头。
2009年以来,以“天津天狮”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引发各类刑事案件2781例,除了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的案件,其他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等,共导致155人死亡。
2016年10月,重庆女孩朱金艳以恋爱为名将李某诱至都江堰市青城路的出租屋内,向其介绍“天津天狮”传销模式。李某不同意加入,朱金艳便联合其他传销人员将其控制起来。10月3日,李某翻窗逃跑时坠楼身亡。2018年5月,四川省都江堰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朱金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另外3名传销人员也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而在此案宣判的三个月前,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判处了一起致两人死亡的非法拘禁案。河南人刘某、湖北人陈某先后被骗至娄底一个“天狮”传销窝点,两人均是从六楼窗户逃走时坠楼而亡。事实上,“非法拘禁”是“天津天狮”传销人员最常用的手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1867篇裁判文书,致人死亡的有87例,其中52例案件中的被害人逃生时坠亡,其他的多半死于突发疾病或人身伤害。
被骗入传销窝点的人,会经历一次次关于“致富梦想”的洗脑。自称来自“天津天狮”的传销人员会向他们推销化妆品或保健品,一套的价格是2800元至3900元,买得越多“回报”越大。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表示:“其实根本没有产品,就是空买空卖”。
“天津天狮”传销活动2003年起出现在山东、天津、河北一带,后来向陕西、山西、河南、四川等地蔓延;近些年南方成为“重灾区”,包括湖南、湖北、安徽、浙江、广东等地,“江西和福建特别多”。(稿件来源: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官方微信、中国新闻网、环球网、澎湃新闻 编辑: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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