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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生产、销售假药不构成犯罪,也就是法院判无罪?
返回2018-03-04 298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判决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案例、杨正宏律师辩护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的经验,南京资深刑事律师杨正宏律师认为,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江苏知名律师、资深南京刑事律师杨正宏,从事刑事辩护30年,先后办理过有数千件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刑事犯罪案件,功底扎实,经验丰富;专业敬业,尽心尽职,取得较好效果,深受客户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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