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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可否判缓刑或免于刑事处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判缓刑、免于刑事处分?
返回2017-12-15 453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认为,聚众斗殴一般参与人数众多,有时达到十数人甚至数十人,所以各地法院处理的时候会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防止打击不力打击不到位,又要防止扩大打击面。刑法第292条规定的聚众斗殴罪重点是要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刑事责任。在我们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辩护的很多案件中,好多法院对一些虽属积极参加者,但情节较轻,又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的,都得到从宽处理,被判处缓刑、管制、免刑条件的,都判处缓刑、管制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辩护律师意见得到法院采纳。
哪些是聚众斗殴首要分子?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认为,根据我们辩护经验,各地法院根据对于为主纠集人员,或者在斗殴时负责组织、指挥的,一般会认定为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
哪些人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的积极参与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认为,根据我们以往辩护的经验来看,各地法院对于纠集多人斗殴的,提供斗殴凶器的,接送多人赶赴、离开斗殴现场的,在斗殴时行为积极的,一般应认定为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对于这些人的行为,我们辩护意见为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不认定为首要分子,法院会采纳辩护律师意见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杨正宏,专业从事刑事辩护30年,辩护过多起大案要案,多次被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专业敬业,尽心尽职,办案细致,辩护精准。办理多起取保候审、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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