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庞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667万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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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3 388

20164月,陕西省宝鸡市国税局成功查结庞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庞某某、李某某、付某某三人自20147月到20164月期间,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宝鸡市注册成立宝鸡顺兴隆药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其租住的宝鸡市某民房为据点,在无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假借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县等周边9个县区的60多位农民身份信息,虚开1338份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以抵扣进项,涉及金额13024.27万元,税额1693.16万元;同时向河南、福建、新疆等地7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32份,涉及金额10667.05万元,税额1816.66万元。宝鸡市国税局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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