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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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6 429

南京律师杨正宏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三十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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