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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原高级副总裁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刑
返回2017-06-07 662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原高级副总裁D某自2009年11月起担任某电测IPO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某电测的督导事宜。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2月2日,某电测董事长就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问题咨询了作为保荐代表人的D某,并通过D某向某公司就聘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财务顾问正式询价;在此过程中,D某获悉某电测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2013年2月6日、18日和28日,D某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及手机,分别使用他人及自有资金,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某中心等地,以手机委托的方式合计买入某电测股票46300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686590元。至2013年6月18日,上述股票账面盈利人民币286173元。D某供述,2012年底,D某认为某电测可能会有重组的机会,就想用王某的账户买一些。王某称,她是D某的朋友,彼时D某提出借她的账户用一下,“因为工作原因,他和他的家人不方便炒股”。D某对法庭供述称,他把借王某账户的事对王某说了,王某给了他一部能上网的手机连同她的股票账户和密码,其在路边一个修手机的小摊上花了几十元钱买了一张移动电话卡装在手机上,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了招商证券的手机软件。2013年2月6日,D某认为某电测资产重组的可能性比较强,随时有可能停牌,就将自己中信银行卡上的50万元分两笔转入王某招商银行的股票关联账户,并买入某电测股票,买入价格大概是14元多,买了大概3万多股。2月底,王某对其说账上有20万元现金可以用,让其帮着买点股票,其又用20万元买了1万多股。其一共买了某电测股票4.6万多股,共计68万余元。买完之后没过多长时间,大概是3月初某电测股票就停牌了。2013年3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异动快报》2013年第35期反映,王某等5个账户涉嫌内幕交易。同年6月,证监会对D某涉嫌内幕交易进行立案稽查;同年9月,证监会将D某等人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案移送公安部。 同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D某在2013年7月即从证券公司离职。
2016年9月,法院判决D某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其违法所得二十八万六千一百七十三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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