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审查询问了哪些问题?
返回2017-06-01 7241、需要发行人代表说明:(1)部分外协供应商产品加工单价在报告期内持续较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外协加工成本的定价原则;(3)发行人与外协单位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输送或特殊利益安排,以及由关联方承担外协费用情形。(4)结合自制成本单价与外协加工单价的差异,以及不同外协供应商间的加工价格差异情况,说明外协加工价格的公允性;保荐代表人发表需要核查意见。
2、需要发行人代表说明成本加成定价原则在各类产品中的具体运用及其对毛利率走势的影响,保荐代表人需要发表核查意见。
3、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寄售模式下主要客户与发行人每月核对实际使用产品数量的时间、方式,印证客户实际领用发行人产品数量的内外部证据;(2)发行人与客户之间在寄售销售模式下的责任划分;(3)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4)发行人对于交付至客户指定的中转仓库的发出商品能否实施有效控制,发行人关于发出商品相关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有效执行情况;保荐代表人需要发表核查意见。
4、需要发行人代表结合存货类别、存货进销存变化、产品生产和销售周期、产品产销率、销售合同及订单、存货库龄等情况进一步说明:(1)存货核算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期末存货的订单覆盖情况和期后销售情况;(3)报告期存货余额较高且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4)产品成本费用是否正确归集、分配和结转;(5)存货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6)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合理计提;保荐代表人需要发表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投资律师
咨询电话:18851776688